中国在推出“交强险”之后,将陆续推出包括公众场所强制险在内的强制性保险。在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吴定富称今年在歌厅、商场、酒店等公众聚集场所开始试点强制责任保险。
2007年,加快公众聚集场所、旅游业和煤炭等高危行业的强制责任保险的试点已经纳入监管机构的议程。吴定富说:“今年将继续加强与有关部委的沟通合作,将责任保险纳入社会应急机制。”
近年来,歌厅、商场、酒店、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发生的恶性意外事件让人们更多地关注公众场所责任强制险。因为公共意外事故引发的诉讼中,受害者针对商家的索赔异常艰难。结果往往是商家赔不起,受害者求助无门,最后不得不由政府出面解决。
因此,强制公共场所的经营者购买公众责任险被各界呼吁。引入这种强制险之后,一旦发生火灾、踩踏等事故,造成在场消费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将由保险公司向受害者进行赔偿,既减轻了国家的负担又能让受害者得到赔偿。